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抖音版权交易:直播游戏《王者荣耀》涉嫌侵害腾讯著作权被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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抖音版权交易:直播游戏《王者荣耀》涉嫌侵害腾讯著作权被提起诉讼

发布时间:2022-10-18 发布者:诺彦新媒 阅读量:275次

抖音版权交易:直播游戏《王者荣耀》涉嫌侵害腾讯著作权被提起诉讼

近日,腾讯与抖音火山版的知识产权官司再次将游戏厂商与直播平台的版权纠纷浮出水面。

因火山视频用户直播游戏《王者荣耀》用户涉嫌侵犯腾讯版权,腾讯将火源视频(现更名为《抖音火山版》)诉至广州知识产权法院. 4月26日,一审法院裁定霍山视频侵权,应停止侵权并赔偿腾讯800万元。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从抖音获悉,火山视频运营商微博视界将对本案提起上诉。

通过这场官司,再次讨论了游戏领域的争议问题——“游戏直播画面”这种新的展示形式在著作权法下应该如何归类?“合理使用”与直播游戏侵权的界限在哪里?

也有专家指出,类似纠纷看似是游戏直播行业的版权保护,但背后是核心利益冲突,可能导致“垄断可能性”,即部分游戏公司垄断了游戏直播的玩法。特定的游戏类别。

争议的背后,是中国网络游戏市场规模不断扩大,并保持快速发展态势。根据中国音像和数字出版协会游戏工作委员会、中国产业研究院发布的《2020年中国游戏产业报告》,2020年我国游戏用户规模为6.65亿,同比年增长 3.7%。中国游戏市场实际销售收入2786.87亿元,同比增长20.71%。

去年12月底在广州召开的中国游戏产业年会上,中国音像协会副秘书长、游戏工委秘书长唐家军指出了游戏的必要性和紧迫性。版权保护。他指出,中国的网络游戏产业就像一艘快速航行的飞艇,“但如果没有版权保护这块‘压舱石’,就有可能陷入倾覆的风险。”

案件恢复

21日记者获得的判决书显示,双方的冲突始于2019年5月。由于火山视频中的《王者荣耀》直播侵犯了自身版权,抢占腾讯游戏直播市场,《王者荣耀》开发商腾讯科技(成都)有限公司和运营商深圳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向广州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诉讼。

腾讯要求火山视频运营商北京微博视觉科技有限公司和应用发行商广州优视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赔偿经济损失5000万元。

法院认为,本案争议主要有两点:一是游戏运行过程中形成的连续画面的性质认定及其版权归属问题;人为侵权?

针对游戏连载图片性质及著作权归属的认定,微播公司认为,游戏连载图片缺乏“原创性”,不构成我国著作权法中的“经典”类别。和缺乏“固定”。电子作品”,不受版权保护。即使游戏序列图片可以构成作品,游戏的版权也应属于原创游戏玩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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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准电子作品”,即采用类似于拍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是我国《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形式之一。我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四条第十一款规定了“准电子作品”的定义和构成要件:“电影作品和以类似于电影制作的方法创作的作品,是指在某种媒介,由一系列有声或无声的图像组成的作品,通过适当的装置投影或以其他方式传播。”

法院认为,游戏运行过程中形成的连续画面通常不能自动呈现,需要由玩家操作形成。可能需要考虑游戏运行过程中形成的连续画面是否有玩家的原创贡献。然而,在涉及的《王者荣耀》游戏运行过程中,玩家的操作只是简单的调用数据库内容,游戏运行过程中形成的连续画面再现了游戏创作者的预设内容。结合该类游戏的创作过程,可以将游戏运行过程中形成的连续影像识别为电影类作品,

法院还认为,在本案中,游戏直播虽然在游戏画面的基础上增加了解说和弹幕文字与观众互动,但“添加的内容比较简单抖音等级号出售,并非原创”。此外,即使二次创作构成新作品抖音版权交易:直播游戏《王者荣耀》涉嫌侵害腾讯著作权被提起诉讼,其使用也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权。因此,直播游戏的连续画面版权不属于玩家。

针对纠纷的第二个焦点,法院认为,微播诱导、鼓励、组织、招募网络用户直播《王者荣耀》的行为侵犯了涉案游戏运营过程中形成的连续图像的著作权。 ,并且在腾讯投诉后,招聘主播的直播仍在进行中,存在明显的主观过错,仍应承担侵权责任。

最终,广州知识产权法院一审裁定抖音火山版停止《王者荣耀》直播,并赔偿原告腾讯800万元。

法律界的争议

用户利用游戏素材制作短视频、游戏玩家在直播平台上的直播是否侵犯了游戏本身的版权?这个问题不仅关系到两个平台及其用户,也是法律界讨论已久的话题。

早在2014年,网易就《梦幻西游2》直播版权问题向广州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诉讼,指控广州花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重播网易《梦幻西游2》游戏内容,认为构成侵犯版权和不正当竞争,要求花多停止侵权、道歉并赔偿1亿元等。

这起国内首例游戏直播侵权案,已经拉锯了5年。2017年11月,广州知识产权法院一审认定花多构成侵犯著作权,责令其停止侵权并赔偿网易2000万元。后来,因双方均不服一审判决,该案立即上诉至广东高院。直至2019年12月26日,历时5年的《梦幻西游2》网络游戏直播侵权案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认为,网络游戏《梦幻西游2》的连续动态画面整体构成“类电作品”,应受著作权法保护。被控游戏直播不符合著作权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权利限制条件,不能视为合理使用。花多公司擅自组织主播人员对涉案游戏进行直播,并通过直播业务获利。其并非单纯提供网络技术服务,直接侵犯了网易公司依法享有的著作权。但网易要求花多道歉的力度不够,将不予支持。

2020年4月12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正式发布《关于网络游戏知识产权民事纠纷若干问题的审理指南(试行)》抖音版权交易,这是广东省网络游戏领域首部地方性司法规范。中国。对于此前争议已久的游戏版权问题,《指南》做出了电子作品的判断,即视频传输的游戏画面可视为电影作品,其版权受法律保护。因此,无论是直播还是录播等涉及游戏视频内容的,都将被视为在版权保护范围内。

但也有学者认为,在很多情况下,游戏主播和游戏玩家可以构成“合理使用”。中国知识产权法研究会常务理事、华东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王倩2016年发表的一篇论文,经常被引用和讨论。

他在《电子游戏直播中的版权问题研究》一文中提到,电子游戏直播涉及向公众传播游戏中的视频作品和音乐作品,并判断未经授权的直播是否侵权,不应以是否影响电子竞技来判断。以产业发展为依据,并取决于其是否构成合理使用。游戏画面的直播通常不是简单的再现画面本身的美感或表达的思想感情,而是展示特定用户的游戏技巧和结果,因此具有变革性。同时,游戏直播不会取代享受直播的用户运行游戏的需求,对游戏市场的影响有限。所以,

而“转化使用”是指对原作的使用,不仅是为了再现原作的文学艺术价值或达到其内在的功能或目的,而且是增加新的审美内容、新的视角、新的观念。或通过其他方式,使原作品在被使用的过程中具有新的价值、功能或性质抖音版权交易,从而改变其原有的功能或目的。

另一种垄断可能性

21 记者注意到,将于今年6月1日正式实施的新版著作权法对“作品”的定义进行了调整,将现行法律中“电子作品”的表述改为“视听作品”。 ”。.

浙江泽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杭州市律师协会知识产权专业委员会副主任乔万里认为,这将有助于游戏整体(包括整体画面、文字内容、美术内容等具体组成部分)游戏)被接受。纳入版权保护范围。

不过他也指出,需要注意的是,游戏和游戏序列当然不是“视听作品”。他认为,评判一部视听作品,首先是看它是否能引起听觉和视觉的感知,其次是把图像和声音记录在一定的物质载体上。对于游戏直播画面来说,如果没有开启播放功能,画面本身并不属于“同形感知”,而是依赖于不同主播的不同风格,造成不同的听觉和视觉感知。

“‘视听作品’的加入,可能会引起游戏市场的洗牌,导致部分游戏公司垄断特定游戏品类的玩法。” 乔万里特意提醒了另一种“垄断可能性”。

中国人民大学竞争法研究所常务所长、大数据区块链与监管技术实验室主任杨东在一次公开研讨会上提出了类似的担忧,即如果游戏厂商滥用版权等权利,推广自己的直播平台,打压其他公司的游戏最终损害观众(消费者)的利益,很可能构成“游戏直播垄断”。他认为抖音卖号,游戏直播市场的理想格局是:市场自由竞争抖音版权交易:直播游戏《王者荣耀》涉嫌侵害腾讯著作权被提起诉讼,消费者自由选择。

事实上,在实际的商业运作中,游戏厂商和直播平台也并非完全不可调和。游戏业内人士也向记者指出,就像影视行业的长短视频平台之争一样,游戏厂商此前需要直播平台的活动流量,直播平台也基于游戏制作内容。

上海神轮律师事务所夏海龙律师认为,与短视频和音频著作权的知识产权纠纷相比,游戏开发商和直播平台基本上都是大公司,数量少,游戏画面的识别在技术上是无效的。难以实现。AI技术可以利用视频指纹+采集技术,快速检测网络游戏直播中的直播源泄露,防止直播内容被剪辑成短视频进行传播;区块链技术具有不可篡改的特点,可以固化电子证据,实现侵权。监控、侵权整合、威慑、在线诉讼等

他认为,经过这两年这些比较有影响力的案件的判决,相关的版权保护纠纷基本会达成共识,所以直播平台没有理由继续冒着上千万赔偿的风险继续追究。侵权。此外,很多知名游戏公司已经在培养自己的主播,搭建自己的直播平台。

“游戏产业规模化由来已久,所以实际上双方现在也只能坐下来谈合作了。” 夏海龙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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